海关总署:原油进口下月起实行“先放后检”新模式

[热点] 时间:2024-03-29 18:58: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61次

  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先放后检自10月1日起,海关海关对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进行重大调整,总署予以“先放后检”。原油这一新的进口监管模式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大大压缩原油进口的下月行新通关时间和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起实

  此次调整的模式主要内容为:将现行由海关对进口原油实施批批抽样检验,合格评定后放行调整为“先放后检”。先放后检“先放”是海关指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信息核查、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总署企业即可开展卸货、原油转运工作;“后检”是进口指对进口原油开展实验室检测并进行合格评定。

  上海海关所属洋山海关物控四科副科长洪亮铭:按照新的下月行新进口原油监管模式,我们对进口原油取样后,起实进口原油船舶无需在口岸上等待原油检验结果即可办理提离手续。相当于企业运输原油和实验室检测由“串联”变成了“并联”。

  宁波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伟:“先放后检”的政策能够节省5个小时的滞期时间,折算下来相当于给货主能够节省2万美金的滞期费,另外,该政策给港口企业以及船公司提高船舶周转效率。

  新政策同时要求,实施“先放后检”的进口原油经海关检验合格、出具证单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此外,检验监管中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贸易欺诈等重大问题的,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置,并适时调整检验监管方式。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商品检验二处处长王贵华:本次进口原油实施的“先放后检”是海关总署持续优化大宗商品检验监管模式、缩短检验通关时长、稳定炼化企业生产原料供应链、促进外贸稳增长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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