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网络买来的驾驶证 高速交警慧眼将其识破

[探索] 时间:2024-04-19 15:53: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25次

原标题:男子使用网络买来的男使驾驶证 高速交警慧眼将其识破

近日,吉林高速公安梅河口分局依法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用网违法行为。

7月11日晚10时许,络买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磐石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时,驶证识破一辆奔驰牌鲁F520**号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向收费站出口,高速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慧眼随即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男使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用网驾驶员称自己的络买所有证件都在家中,出门急未随身携带。驶证识破执勤民警让驾驶员说出自己的高速身份证号,民警通过交管系统核查该身份证号,慧眼并未查询到其驾驶证信息。男使此时,用网驾驶员刘某坚称其通过考试取得过驾驶证,络买并让同车的妻子回家去取驾驶证。十分钟后,刘某妻子将一个记录是刘某信息的驾驶证出示给执勤民警,民警经仔细甄别并用交管系统仔细核查,确认该驾驶证系伪造的证件。最终驾驶员刘某承认其通过网络联系“制证人员”,通过添加对方微信将自己的信息发给对方,并转账给对方100多元制证费用,几天后,通过快递收到“驾驶证”。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驾驶员刘某的行为已经涉及买卖身份证件罪,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

广大驾驶员朋友,想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培训、考取驾驶证。驾驶证属于身份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广大交通参与者也要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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