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转户”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如何理解?

[综合] 时间:2024-03-29 14:17: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3次

原标题:申请“居转户”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居转户如何理解?

问:需要申请居转户,申请但居住证之前有过逾期未续签的需持情况,请问居转户申办条件中的有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如何理解?

答: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19〕45号,海市第五条(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居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上海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证满且专业、年何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理解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居转户情形。

针对以上申办条件,申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印发了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需持通知 沪人社规〔2020〕1号,该通知对申办条件作出以下实施细则规定:

(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有上是海市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居住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此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王旭)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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