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流通时间已逾30年,为何并且绝大部分已经残损或处于沉淀状态
3月22日,停止通央央行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第套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人民50元、币部别流10元、分券5元、为何2元、停止通央1元、第套2角纸币和1角硬币(下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人民昨日,币部别流就民众关心的分券第四套人民币的使用、兑换问题,为何央行对新京报记者作了回应。停止通央
【流通】
第四套人民币流通量占比不足1%
新京报:为什么要停止第四套人民币的第套部分券别流通?
央行:第四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流通时间已逾30年。即将在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流通量占人民币流通量不足1%,并且绝大部分已经残损或处于沉淀状态。同时,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长期并行流通,增加了公众识别和人民币管理难度,不利于人民币流通。
因此,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宣布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停止流通。
【兑换】
兑换期内可到任一银行网点兑换
新京报:民众该怎么兑换?去哪里换?
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问题做了如下安排:
一是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为集中兑换期。在此期间,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人可到任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二是集中兑换期结束后,持有人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被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确定一个营业网点办理兑换业务。
三是人民银行将采取现场检查、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兑换工作。
【支付】
停止流通人民币不具法定支付效力
新京报:停止流通后能使用吗?
央行:特定版别的人民币停止流通,法律上意味着该版别人民币不再具有法定支付效力。自2018年5月1日起,经济交易的买方不应再使用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的券别进行支付,卖方有权拒收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的券别。
交易双方如有争议,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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