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家事审判”支持起诉 温情守护未成年人

[娱乐] 时间:2024-04-25 03:58: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54次

原标题:湖北浠水:“家事审判”支持起诉 温情守护未成年人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戈薇)11月29日,家事审判笔者从湖北浠水县检察院获悉,湖北该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履行审判监督、浠水支持起诉职责,支持该案系该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起诉民事行政、温情未成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后的守护首件成功案例。

涉罪未成年人小新(化名)曾因受成年人邀约参与聚众斗殴案,年人被浠水县公安局移送浠水县检察院未检办审查。家事审判在办案中,湖北未检检察官对小新进行了社会调查、浠水法律援助、支持心理疏导、起诉亲职教育等工作。温情未成围绕案发起因和成长背景,守护办案人员了解到,小新父母自2014年协议离婚,其抚养权归父亲,但因父亲平时并未尽到监护抚养义务,导致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小新无心学业,过早结识不良青少年,脱离有效监管,此次案发,就是小新受到其他不良社会青年邀约,参与多人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酿下祸端。

在办案中,该院为小新制定了详尽的帮教方案,并由小新母亲配合,将其送往红安翔鹏青少年观护教育基地进行观护矫治。今年6月,该院决定对小新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6个月。次日,未检办案人员与小新母亲驱车三个小时赶至红安青少年观护教育基地,对小新进行了一次语重心长的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教育仪式。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从小新母亲处了解到:小新父母离婚时,约定两名未成年子女均由父亲抚养监护,但是其父亲长期不顾家,将小新和小新的妹妹丢给年老的父母照料,几乎没有尽到抚养监管义务。小新和妹妹的生活、学习费用都是由母亲承担。母亲想将孩子的抚养权要回,又不懂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和孩子维权。

未检检察官随后联系到院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会同法律援助律师,为小新母亲提供法律帮助。7月11日,小新母亲向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民事诉讼,同时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随后,该院未检检察官与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共同走访调查取证,听取了小新和小新妹妹的意见,小新与妹妹均提出书面申请,希望能由母亲抚养。

7月30日,该院依法对该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支持起诉。最后该起抚养权纠纷案件通过法院主持调解,诉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约定为了子女健康成长,均需认真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监护义务。调解生效后,浠水县人民法院及时向该院回复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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