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某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焦点] 时间:2024-04-25 15:49: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2次

原标题: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某等27人组织、西宁宣判性质领导、市湟社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1月11日至13日,中区织领组织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丁某等二十七人组织、人民人丁人组领导、法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当庭导参等罪聚众斗殴罪、被告敲诈勒索罪、加黑寻衅滋事罪、西宁宣判性质开设赌场罪、市湟社妨害作证罪、中区织领组织包庇罪、人民人丁人组故意伤害罪、法院抢劫罪、当庭导参等罪变造身份证件罪、被告诈骗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宣判。对被告人丁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其余被告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作证罪、变造身份证件罪、诈骗罪等十一项罪名,判处十八年九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丁某先后纠集被告人陈某云、年某(已死亡)等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西宁市及周边地区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抽头渔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为非作恶,建立了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的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包庇、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聚敛经济利益,2012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丁某纠集组织成员在西宁市及周边地区通过暴力、滋扰等手段控制当地部分赌场,抽头渔利510余万元,该组织在社会上被称为“湟源帮”“湟源战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后,被告人丁某、陈某云等人将违法所得用于投资经营、组织成员违法犯罪及成员日常生活保障,并在组织成员违法犯罪后,为成员提供非法保护,对家属补贴安抚,实现对组织成员的笼络,以壮大组织实力。

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通过结伙斗殴、暴力威胁等方式对城东区、湟中区部分赌场形成非法控制;通过跟踪贴靠、威胁殴打等方式对部分参赌人员形成心理威慑;通过围堵工厂、打砸滋扰等方式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通过无事生非、恃强凌弱等方式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扰乱西宁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根据二十七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量刑情节,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二十七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该案庭审历时3天,于11月13日当庭宣判。(于瑞荣 加华卓玛 李银鑫)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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