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货车高速路失控致3人死亡 司机被逮捕

[焦点] 时间:2024-04-20 07:16: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9次

原标题:四川交警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货车高速路失控致3人死亡 司机被逮捕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30日讯(记者 文骥)5月30日,川交车高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曝光一起发生于今年5月的警曝典型事故案例:一货车司机因分心驾驶、雨天行车未确保安全车速,光典故案导致车辆在高速路上失控,型事与一辆发生轻微事故后撤离至护栏外的例货乘车人相撞,造成3死1伤的速路失控死亡司机惨剧。

2021年5月5日,致人驾驶人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重庆市荣昌东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被逮捕9时55分许,川交车高当车行至S66隆汉高速公路125Km+ 600m处时,警曝车辆失控,光典故案与前方发生轻微事故的型事小型普通客车上撤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的四名乘车人相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例货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速路失控死亡司机1人受伤。致人

事故现场,货车失控冲出了护栏

经调查: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王某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长时间接听电话,分心驾驶,注意力不集中,对道路情况观察估计不足,未有效处置;雨天驾车,未降低车速,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拨打与接听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据悉,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5月18日被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通过事故深度调查,肇事货车所属公司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高速公路交警四分局已立案侦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车队管理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在驾车时切勿做妨碍安全驾驶的事情,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疏忽一时,痛苦一生,安全无小事,责任必落实。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供图)

(记者 文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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