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创业青年:“蜀青振兴贷”为你而来 最高可贷100万

[探索] 时间:2024-04-20 01:28: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89次

原标题:@四川农村创业青年:“蜀青振兴贷”为你而来 最高可贷100万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2日讯(记者 陈淋)乡村振兴的川农村创希望在青年,乡村振兴的业青短板在青年,乡村振兴的年蜀出路在青年。3月22日下午,青振共青团四川省委、兴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联社”)在成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而万联合推出“蜀青振兴贷”。最高

“蜀青振兴贷”申请条件

双方表示,可贷将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川农村创积极推动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与四川农信系统深度合作,业青围绕青年就业创业、年蜀金融知识宣传、青振志愿服务开展、兴贷青年人才培育等重点领域,为而万共同搭建工作平台、最高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工作品牌、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阵地共用、平台共建、信息共享、项目共推、成果共享,为新时代四川“三农”工作和全面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据了解,“蜀青振兴贷”是一款专门针对全省创业青年特别是农村创业青年推出的个人经营类贷款产品,具有高额度、低门槛、低利率、借款方式灵活、还款方式多样、申请方便快捷等特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最高可贷100万元,贷款利率最低可低至一年期LPR。

申报“蜀青振兴贷”需具备9个条件:40岁以下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创业青年,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固定住所及固定经营场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多头授信,持有营业执照,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经营经验,无其他不良嗜好及违反公俗良序的行为,在四川农信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此外,创业青年持当地团委《信贷支持推荐函》还可享受优先审批、绿色通道办理和利率适度下调等优惠政策。贷款时提供当地团委推荐函、营业执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账户流水、经营场所佐证等资料即可办理。

(图片由共青团四川省委提供)

(记者陈淋)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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