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洲际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热点] 时间:2024-04-26 19:57: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3次
8月7日ST洲际公开信息显示,洲际重大证券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交易董事长陈焕龙、披露总裁戴小平、公司规行管措副总裁万巍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事件上海所采施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等违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为被未及时回复监管问询2023年5月12日,取监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发出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收到问询函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但公司多次延期回复问询函,洲际重大证券迟至2023年7月11日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二、及时交易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7月11日,披露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油气经营业绩表、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公司规行管措主要财务信息、重要在建工程本期情况等信息予以更正。事件上海所采施上述更正事项未影响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违综上,为被公司未对定期报告监管问询函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焕龙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裁戴小平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万巍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未及时回复监管问询负有责任。万巍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责任人,还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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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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