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拉朵尚夸大成分含量四倍遭“打脸”,此前曾因虚假宣传遭罚

[时尚] 时间:2024-04-25 17:17: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88次

       曾因为虚假宣传多次被罚的打脸国产化妆品品牌朵拉朵尚,其品牌运营公司天生丽质公司如今再次遭到监管部门的朵拉朵尚处罚。

       近日,成分此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含量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4月28日,倍遭广州市白云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广州天生丽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生丽质公司”)进行检查时,曾因遭罚发现其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虚假宣传化妆品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打脸

  夸大玻色因含量四倍

       决定书指出,朵拉朵尚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成分此前留样室的货架上发现放置有32盒“朵拉朵尚玻色因抗衰双宝精华液套盒”和4支“朵拉朵尚玻色因抗衰精华液”两款产品。

       当事人称放置在留样室的含量上述两款产品为留样品。经查看,倍遭产品名称为“朵拉朵尚玻色因抗衰双宝精华液套盒”的曾因遭罚外包装(正面)中间明显位置标示有10%玻色因及产品名称、规格,虚假宣传外包装(背面)标示有成分、打脸备案人、生产企业、进口成分、中国发明专利原料及10%玻色因指添加玻色因溶液等信息,打开外包装,产品标签上也标示有10%玻色因字样;产品名称为“朵拉朵尚玻色因抗衰精华液”的外包装(正面)中间明显位置标示有10%玻色因及产品名称、规格,外包装(背面)标示有成分,左侧面标示有使用方法、备案人、生产企业及10%玻色因指添加玻色因溶液等信息,右侧面标示有进口成分、中国发明专利原料及玻色因是指成分中的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等信息,打开外包装,产品标签上标示有10%玻色因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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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在产品包装以及标签上的显著位置都标注了10%玻色因字样,但是经执法人员核实,玻色因化学名叫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是一种化妆品原料,根据天生丽质公司提供的玻色因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显示,原料商品名:ArborisPro-Xylane(中文译音:玻色因),原料组成: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含量范围20%-30%)、水(含量范围50%-69%)、丁二醇(含量范围10%-15%)和1,2己二醇(含量范围1%-5%)。

       “朵拉朵尚玻色因抗衰精华液”配方表也显示,玻色因原料在配方表的序号第4,包括有水、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丁二醇、1,2己二醇,原料含量10%。“实际成分含量”:水为6%,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为2.5%,丁二醇为1%,1,2己二醇为0.5%。

       但经广州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在调制配方时精准计算,计算出玻色因(即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在该产品中实际含量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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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称因玻色因有抗衰的作用,公司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提高产品销售,故在产品外包装(正面)中间明显位置上及产品标签上标示有10%玻色因宇样。”处罚决定书表示。

       由于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中关于“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条款,天生丽质公司最终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款项7.86万元。

       在被调查之前,朵拉朵尚发布的多个短视频、产品页面、直播时均介绍,“朵拉朵尚玻色因抗衰双宝精华液”真实添加10%玻色因,和“修某可”做到了同源同工厂,可以促进胶原蛋白和玻尿酸的合成,可以高能抗衰(对深度皱纹、深度川字纹、深度抬头纹、深度鱼尾纹等有效),改善效果非常明显。

       “厂商对于真实含量是非常清楚的,不过是玩文字游戏来欺骗消费者购买。”有业内人士表示,厂商对产品成分的夸大宣传,归根结底还是利益驱使。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天生丽质公司由两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李长波、张利焕分别持股70和30%,而李长波还是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30%,朵拉朵尚创始人李海珍则持股70%。公开报道显示,天生丽质公司为朵拉朵尚品牌运营公司。

       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值得一提的是,朵拉朵尚创始人李海珍是快手平台的头部主播,目前拥有超过3000万的粉丝量,朵拉朵尚借助“短视频+直播”的东风,在新渠道构建起品牌矩阵,目前,朵拉朵尚已成为“快手第一国货美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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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虽然有着“快手第一国货美妆品牌”的美誉,但是朵拉朵尚却曾屡屡因为虚假宣传产品功效、夸大产品成分含量而被监管部门处罚。

       2021年9月5日,朵拉朵尚在直播间对其销售的“三宝冻干粉”产品进行直播宣传时,通过展示板宣称该产品“含有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成分,以上成分具有延缓肌肤衰老等功效”。在截取视频的第40秒处,宣传11万单好评率100%,视频第01分02秒处,宣传“三宝”所有的产品好评率都是100%。

       但是对于“三宝冻干粉”产品具有与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主要成分同样功效的说法,朵拉朵尚却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而平台数据显示,一款“三宝多效眼霜”的商品评价为“好评率99%”,并未达到好评率100%。

       由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1月30日,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依法对朵拉朵尚对其商品的功能、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早年间,朵拉朵尚还曾因为冒用别家企业的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生产销售手工皂而被起诉。

       2013年9月24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经侦联合执法,对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济南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大量“朵拉朵尚”仿冒广州市庄采化妆品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商品条形码的商品。

       执法部门扣押了“朵拉朵尚”品牌手工皂等20余万盒,派出运输车辆24车运输扣押不合格产品,预估的市场售价在1000万以上。

       由于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厂址等行为构成侵权,朵拉朵尚品牌运营公司天生丽质公司与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最终向庄采公司赔偿200万元达成和解。

       “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一些品牌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主播虚假宣传、夸大成分和功效,促成更多的销售,这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直播带货如今日益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未来相关品牌再想钻空子也将面临监管的处罚。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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