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止“搭车收费”!搭车收费长春公布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日前,防止费标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长春产登公告。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公布规范不动产收费行为,不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记收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权过程中出现“搭车收费”的搭车收费问题,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市民,防止费标开发小区办理首次登记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长春产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首次登记费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公布
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住宅、记收车库、搭车收费储藏室的防止费标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长春产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陈志文 截图来源于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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