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加油卡为噱头“套现” 一女子被控诈骗239万受审

[探索] 时间:2024-04-26 11:14: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7次

原标题:以低价加油卡为噱头“套现” 一女子被控诈骗239万受审

高价进货、套现低价卖出,加油噱用这种方式倒卖加油卡着实听着新鲜。卡为控诈然而,女被2月22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骗万其中一名女性被告人便是受审用上述手段涉嫌诈骗8名受害人239万余元。

被告人贺某(女,套现34岁)无固定职业,加油噱在法庭上她自称原先的卡为控诈确有渠道可以低价购得加油卡,后来购买渠道出了问题。女被公诉人追问其所述渠道的骗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贺某却答不出来。受审被控犯罪期间,套现贺某一直以高价进卡、加油噱低价卖出的卡为控诈方式换取现金流。1000元面值的加油卡贺某找“卡贩子”进价大约为991元至998元之间,但她出货的价格却在800元左右。对此贺某解释,由于自己急需还债及负担生活开销,才以这种方式“拆东墙补西墙”换现金流。至案发时,贺某已拖欠2000余张加油卡没有兑付。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8月间,贺某在朝阳区通过谎称可以低价购买加油卡,收取被害人预付款或定金、尾款的方式,进行了7起诈骗犯罪,骗取8名被害人钱款总计239万余元,其中最大的一起诈骗数额高达130余万元。

本案另一被告人李某是一家小超市的店主,被贺某发展成下家。据贺某交代,2020年7月,由于她实在无法兑付,就撂了实话并让李某帮忙拖住受害人赵某一段时间,等她筹钱。李某被控参与了两起诈骗犯罪,参与诈骗数额总计12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贺某将面临十年以上刑罚。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张蕾)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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