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长陈文章:陈明通应向社会大众致歉

[娱乐] 时间:2024-04-26 19:48: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45次
台大校长陈文章。校长(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6月29日电/去年选举期间,陈文民进党前新竹市长林智坚、章陈致歉“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的明通台大“国发所”论文先后被认定抄袭,学位遭撤销,大众2人指导教授、校长台前“国安局长”陈明通也被质疑违反学术伦理,陈文但台大还是章陈致歉通过陈明通退休案。台湾大学校长陈文章昨晚受访表示,明通陈明通身为指导老师当然有责任,大众应该向社会大众致歉。校长  台大校教评会日前认定,陈文陈明通未达应解聘程度,章陈致歉将陈明通退休案送“教育部”审议。明通“教育部”日前依法审定同意陈明通退休,大众审定结果也已函覆台大。  台媒报导,台湾大学校长陈文章昨晚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依照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陈明通应该向社会大众致歉,大学教师指导的学生,其学位论文被撤销,陈明通又称有论文撰写的公版,因此老师当然有责任。  陈文章表示,台大老师对指导学生要有一定标准,台大是龙头大学,发生这种事对校誉伤害很大,陈明通身为指导老师、台大老师、台大校友,在指导学生上有责任,道歉是必要的。至于陈明通称林智坚案是冤案,他从声明和资料中看不太出来这点。  对于台大教评会认定陈明通未达解聘程度,陈文章表示,社会大众可能认为台大没处理或闪躲,但实际上教师法规定,若“叛国”、贪污、性侵、霸凌等才会被解聘,并无这种案例的罚则,找不到可以处理陈明通的条文,因此建议未来教师法修法,将教师对论文指导的责任纳入,才不会让类似案例往后不断地发生。  至于审定审议书是否公开,陈文章认为,根据保密原则不予公开,台大不能违法,而且学生学位被撤销,也接受此结果,审议书是否公开,并不会影响原来判决。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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