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回顾

[休闲] 时间:2024-04-18 12:52: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76次
加强渔业立法 守护海上安宁

——《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回顾

回应渔船渔港安全管理难点痛点问题,河北搭建渔船安全事故协同救援救助体系,省渔促进渔港改造升级……9月1日,业船新修订的舶管《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省是理条例立全国重要的沿海省份之一,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艰巨。法工

“原条例自2003年开始实施,河北对省加强渔船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渔但随着省海洋渔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业船新阶段,原条例部分条款已不符合、舶管不适应当下对渔业船舶管理的理条例立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汉春介绍,法工“尽快修订条例,河北有利于理顺职责、省渔破解难题,业船推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此前,省将渔业安全生产列为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有力地推动了省渔业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大部分沿海省市相继出台渔业船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实践中起到了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吴更雨介绍,“结合省实际,借鉴外省市经验,亟须从法规层面固化成功做法,为促进渔业安全生产提供法治保障。”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纳入2023年一类立法项目。在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借鉴吸收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广泛收集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资料文件,为起草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注重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广泛征求了省直36个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的意见建议,征询了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北京市、天津市的意见建议。同时,相关部门先后赴省3个沿海市及所属10个县(市、区),深入造船厂、渔业港口、渔船停泊点、渔政指挥中心等点位开展调研,实地了解渔船修造、渔政执法、渔业生产、渔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通过座谈、电话、网络等多种途径,我们还广泛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渔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并认真吸收采纳,对条例草案文本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刘汉春介绍。

据介绍,近年来省围绕海、港、船、渔等要素,出台了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港口条例、秦皇岛海岸线保护条例、秦皇岛沿海防护林条例、唐山市港口条例等法规,不断织密织牢涉港法治体系,努力为推进临港产业强省建设提供法治支撑。(日报记者霍相博 通讯员陈杰、梅晓)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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