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获刑还要加倍放生 “十年禁渔令”后武汉宣判首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知识] 时间:2024-03-29 05:44: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2次

原标题:不仅获刑还要加倍放生 “十年禁渔令”后武汉宣判首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记者汤炜玮、不仅倍放捕捞通讯员余月、获刑还加东成)11月17日上午,生年首批水产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远程视频庭审。禁渔法院判决3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令后分别判处4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武汉拘役,并没收犯罪工具。宣判由于3人在长江禁渔期间的非法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及长江水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品案考虑到3人均主动预缴用于生态修复的不仅倍放捕捞相关费用,具有悔过行为,获刑还加法院依照规定,生年首批水产一审判令被告人汪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案发水域放流成鱼22.6公斤,禁渔苗种42375尾;判令被告人熊某、令后胡某两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案发水域放流成鱼51.16公斤,武汉苗种95925尾。

这是自今年7月1日0时长江、汉江武汉段开启10年禁捕后,武汉宣判的首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一审宣判后,3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今年3月某日晚21时许,被告人汪某在长江武汉江夏段附近的水域,使用禁用的电捕鱼方式捕捞水产品,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从被告人汪某处查获渔获物5.65千克、电鱼工具一副。查获的渔获物被当场放生。

今年5月某日晚22时许,被告人熊某伙同被告人胡某驾驶快艇,在长江武汉段汉南区附近的水域,使用禁用的电捕鱼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4.94千克,并将捕捞到的渔获物运送至被告人熊某经营的某酒楼餐馆。数日后的晚21时许,两人在同一水域再次非法捕捞渔获物7.85千克,被掌握线索的执法人员当场抓获。上述12.79千克渔获物被放生后,二人也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武汉水上公安分局查获的案件均在硚口区法院起诉。硚口区法院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被告人的非法捕捞行为不仅直接减少了河流中鱼类的资源量,还造成了鱼类苗种的损失,影响了鱼类种群的自然补充。因此,法院采纳科学建议,判决3名被告人通过补偿性鱼类放流的方式对破坏的鱼类资源进行生态修复。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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