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报废电梯在“特检”下借尸还魂?

[热点] 时间:2024-04-26 06:25: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3次

  杭州市萧山区一电梯维修工在维修一台电梯时发生意外死亡,特检经查这部电梯竟是新民下借用报废电梯的部件违法拼装的。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晚报萧山区有一个报废电梯回收、报废翻新、电梯贩卖的尸还利益链。

  一段时间以来,特检多个地市、新民下借各种品牌的晚报电梯夺命伤人事故频发,屡屡刺痛公众的报废神经。电梯已成为广泛使用的电梯基本公共设施,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显示,尸还我国电梯数量已经达到200万台,特检并仍以每年20%的新民下借速度增长。与此同时,晚报安装、使用、维修、监管等一系列环节存在的漏洞,使电梯运行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新隐患。

  即以此次电梯事故为例,若非伤及性命,恐怕没有人知道,这竟然是一台“借尸还魂”的拼装电梯——有关记录显示,这部电梯早已在2006年报废,然而,经过改头换面,竟又堂而皇之地投入使用,且拥有了新的注册代码,其后更是逐年获得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正因为如此,事故发生后,面对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罗列的10个不合格指标的检验意见通知书,使用单位负责人愤然表示:特检院连续5年给我们出具了合格报告,现在却说这个电梯是非法的,这太荒唐了!

  报废电梯因何能在特检院的“特检”下“借尸还魂”?要知道,特检院掌握着电梯能否继续运行的大权,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一个电梯“借尸还魂”的离奇事件,都在拷问电梯公司与特检工作人员的关系是否正常?中国电梯行业协会曾指出,近几年,中国电梯行业始终没有摆脱价格竞争的怪圈,电梯行业已经进入薄利、微利时代。无序竞争的背后,潜规则的力量不容小觑——正是因为有来自特检院内部人员的支撑,少数电梯公司敢于以次充好大打价格战,反过来进一步加剧惨烈的价格竞争,最终的结局是翻新、拼装乱象频生,不明就里的消费者成为唯一的受害者。

  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应该立法规定“已经报废的电梯不得转让、销售和再次使用”,“禁止利用报废电梯进行拼装”。现行法规确实存在这方面漏洞,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这些规定得以落实,试问特检院还会容忍拼装电梯“借尸还魂”吗?

  类似的拼装电梯在其他地区有没有还在运行的,目前无从得知,面对电梯事故频发的现状,拾遗补缺填补法律空白并不多余,但比增立新法更迫切的是严格执行已有法规。杭州市质量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涉嫌违规检测的检验人员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其最终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值得关注。只有首先规范质检制度和人员的内部管理,才能倒逼电梯行业整体的运行规范,从而避免公众在混乱的行业秩序中屡蹈险境。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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