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强化券商压力测试机制,信用及场外衍生品业务纳入常态化测试

[热点] 时间:2024-04-25 12:57: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34次
据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9月5日获悉,监管机制及场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下发通知,强化券商要求各券商从六个方面着手,压力业务进一步做好压力测试相关工作,测试常态包括加大压力测试业务覆盖面,信用审慎设置压力测试参数,外衍完善常态化测试触发情景,生品试提高风险防控的纳入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对压力测试工作的化测支持保障,确保数据报送的监管机制及场准确性及时性等。需要注意的强化券商是,中证协要求券商将投资业务、压力业务两融业务、测试常态股票质押业务、信用场外衍生品业务等纳入常态化压力测试机制。外衍

  中证协在通知中表示,从2023年度压力测试开展情况来看,各证券公司普遍建立了常态化压力测试机制,能够按照协会要求开展年度压力测试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但还存在场外衍生品等重要业务未纳入、自设参数不严谨、触发机制触发条件不明确、风险前瞻性预测不足、压力测试结果与公司经营决策结合不紧密等问题。

  中证协要求各券商充分认识压力测试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各项要求,健全常态化压力测试机制,优化压力测试风险传导模型,加强压力测试实际运用,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具体来看,一是加大压力测试业务覆盖面。各券商应加强内部各类业务风险的识别和综合分析研判,将权益类及非权益类投资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纳入常态化压力测试机制。加强对子公司压力测试工作的统筹,各券商特别是并表管理的券商应将子公司纳入综合压力测试,或对子公司单独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压力测试对公司重要业务的全覆盖,为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供支撑。

  二是审慎设置压力测试参数。各券商应在协会提供的统一情景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审慎判断风险因素传导路径,结合业务细化相应压力测试指标,优化风险参数设置。券商应在自设市场风险止损限额的同时综合考虑止损冲击成本、根据各类债券风险设置相应违约率、综合考虑风险业务规模及费率变化情况、根据融资类业务对手方历史违约及未来预测审慎设置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等,持续提升测试参数精细化程度,保障测试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是完善常态化测试触发情景。各券商应优化调整压力测试触发情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触发条件,提高常态化压力测试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建立压力测试情景库,针对开展新业务、发生重大外部事件或政策变化、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等情形,以及市场行情和风控指标不利变化、业务结构及规模重大调整、业务出现重大损失等情况,预设触发条件和测试流程。当实际触发测试条件时及时开展动态监测,发挥压力测试对风险的有效监测和及时防范作用。

  四是提高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券商应充分分析行业发展变化趋势及公司重要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加强对可能出现的极端不利情况和有关风险的预测。加强对市场趋势、风控指标、风险容忍度、业务限额、业务结构等变化情况的研判,审慎设置相应风险因子及情景参数值,加强对触及预警指标情况的分析评估,发挥预警指标的警示提醒作用,加强测试结果在经营决策中的运用。

  五是券商应建立压力测试相关制度,明确压力测试责任,并加强内部协调,保障压力测试机制有效运行。券商应为压力测试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保障,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专项压力测试等系统投入,持续提升压力测试情景设置、参数更新、自动测试、结果分析和报告等功能,提高压力测试质量及效率。

  六是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券商应确保压力测试数学模型科学、合理,情景参数设置逻辑正确、数据来源真实,所提供的市场数据、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应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数据处理过程应留痕可查。券商应按照协会要求认真、及时完成压力测试工作并报送相关内容。协会将根据在压力测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自律检查。

  编辑:王朱莹 刘宇仁

责任编辑:冯体炜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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