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集团要“清仓”本溪银行股权,该行今年前三季营收急转直下

[娱乐] 时间:2024-03-29 14:00: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次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近日,清仓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挂出一则股权转让信息,本钢本溪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集团今年急转9.99%本溪银行股份,底价1.23亿元。银行营收

公开转让信息显示,股权该行本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溪银行第一大股东,前季持股比例17.9%;盛京银行为第二大股东,直下持股比例11.88%;本钢集团和大连港集团、清仓辽宁辽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9.99%,本钢本溪为并列第三大股东。集团今年急转也就是银行营收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股权该行本钢集团将不再持有本溪银行股权。前季

本溪银行经营情况也被披露:2022年,直下该银行营业收入为4111.02万元,清仓净利润为-40097.01万元。而截至今年前三季度,该行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至-1256.63万元,净利润为-36054.18万元。

有业内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利息差和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是银行主要收入来源,营收负增长相对常见,而营收与去年相比大幅下滑且直接为负的情况比较少见。

另外,此次股权转让对应账面价值为14,469.24万元,评估价值为12319.55万元。评估基准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不过,在资产评估公司,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特别事项说明中提到,本次评估是在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相关当事方提供与次产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且不能协调评估机构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因此,本次主要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被投资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和近年的审计报告、年报等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据了解,2013年,本钢集团入股本溪银行并一直持有至今。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经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转让、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同一投资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权等特殊情形除外。

而此次股权转让除银行自身经营因素外,可能还与主管部门要求有关。今年6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

本钢集团官网显示,该公司是新中国最早恢复生产的大型钢铁企业之一,现有员工6万人,粗钢产能2000万吨。本钢是以钢铁和矿资源产业为基础,金融投资、贸易物流、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城市服务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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