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热点] 时间:2024-03-29 16:48: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1次

  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12月11日,红河哈尼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族彝族自治州州决定发布。

  决定称,被国红河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以来,家民进步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红河州永恒的委命工作主题,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名为民族加强系统布局和政策保障,全国强化纪律约束和督查问效,团结推动创建工作向新的示范广度和深度拓展。

  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红河哈尼聚焦脱贫攻坚首要任务,族彝族自治州州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和新动能,被国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家民进步大力推动边境地区开发开放,委命建成一大批美丽县城、名为民族特色小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州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和全国30个自治州前列。

  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保护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做优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民族文化节庆品牌和文化艺术精品,形成和发展了多元文化共生共荣的红河文化,全力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文化基础。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加强社区民族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和环境。坚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传承“团结爱国公约”历史传统,创新推动地方性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建设,推动民族事务多元主体治理,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

  决定提出,红河州的生动实践,探索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创建之路,为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经研究,决定命名红河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国家民委希望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在云南省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此次命名为新的起点,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再立新功。要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率先实现建成小康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携手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加快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用法律保障和加强民族团结,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推进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强化示范州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创新加强民族团结方式,放大示范效应,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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