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新类型物业纠纷不断出现 发挥司法案例指引作用

[热点] 时间:2024-03-29 18:43: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38次

    中新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陈杭)记者11月28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获悉,北京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中院北京二中院共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1622件。新类型物现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业纠引作用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和更多期待,纷不法案新类型的断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断出现。北京二中院以开展公开庭审、挥司专家示范庭审等方式,北京发挥司法案例的中院示范指引作用,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新类型物现保障民众合法权益。业纠引作用

    

    

    

    图为11月28日在京举办的纷不法案物业纠纷新闻发布会。北京二中院供图

    

      新类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断出现

    

      北京二中院副院长廖春迎表示,断出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挥司北京二中院共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1622件,北京分别为2018年536件、2019年228件、2020年206件、2021年269件、2022年212件、2023年171件。上述案件中,调解、撤诉案件为161件,总体调撤率为9.93%。

    

      据悉,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和更多期待,新类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断出现,主要包括“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产生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因物业费上涨引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以物业管理委员会为诉讼主体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

    

      其中,“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指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给专业化企业进行社会化物业管理。但部分业主以其未与“三供一业”接收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接收单位便提起诉讼。此类案件中法院着重审查业主与“三供一业”接收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廖春迎表示,相关纠纷形成原因包括开发商未担负起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部分物业服务人服务能力与意识有欠缺、业主委员会未能充分履职等。

    

      促进物业纠纷实质性化解

    

      廖春迎表示,“小”物业关乎着“大”民生,化解物业纠纷,除了倡导物业服务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业主依法维权履行义务、业主委员会提升履职能力等常规动作,北京二中院聚焦诉源治理,联合各方主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保障民众合法权益。

    

      北京二中院深化“府院联动”,形成预防和处理纠纷长效机制,组织召开由住建部门、属地街道办、人防办及社区民众参加的联席会,搭建起多方联动的沟通平台,深度探索物业纠纷源头化解,从社会管理层面实现诉源治理。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发掘有指导意义的案件,以开展公开庭审、专家示范庭审等方式,邀请住建部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人代表旁听庭审,释法明理,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

    

      下一步,北京二中院将通过延伸司法职能等多元措施,促进物业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更好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完)

     【编辑:房家梁】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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