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鸣枪起跑”

[探索] 时间:2024-04-26 16:35: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66次
中评社北京7月2日电/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鸣枪起跑自今年2月“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保险消息释放后,保险资金怎么参与国债期货?保险资金是资金债期否会加大金融衍生品投资?  继业内征求意见之后,昨日,参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货交幷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鸣枪起跑这三个文件的保险发布,意味着保险机构将可以正式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资金债期  以对冲风险为目的参国  不得用于投机目的  与征求意见稿一致,《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特别强调,货交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鸣枪起跑不得用于投机目的保险,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资金债期。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对冲未来半年内拟买入资产风险,参国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对冲或规避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货交利率风险。  在保险资金参与方式上,《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指出,保险资金应以资产组合形式参与幷开立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严格进行风险隔离。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债券、债券型基金及其他净值型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资产的账面价值,所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组合净值的50%。其中,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合幷轧差计算。  为了统一监管口径,完善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规制体系,银保监会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前者删除了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期限限制,但新增了总杠杆率要求,同一资产组合持有的衍生品多头合约价值之和不得高于资产组合净值的100%。后者调整了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时的对冲期限、卖出及买入合约限额和流动性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委托投资和发行资管产品应在合同或指引中列明交易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等事项,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须每半年报告买入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偏差。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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