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探索] 时间:2024-04-26 03:58: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76次
建筑业是陕西施意算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省的优势产业。日前,印发业高《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于工过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推动到2025年,建筑见全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质量力争达到1.2万亿元,发展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全省GDP的面推9%左右;年产值超过千亿元以上企业3家、百亿元以上企业15家;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达到30万人,行施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140万人左右。程结

实施意见指出,陕西施意算将推动建筑企业发展壮大。印发业高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关于工过建立精准扶持服务企业名录库,推动采取“一企一策”帮扶举措,建筑见全帮助企业提升资质水平。鼓励龙头企业以项目合作为基础,带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央企和省外特级(综合)资质企业在陕落户或成立子公司。

加强项目扶持供给。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提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建筑市场占有率。鼓励省内民营建筑企业单独或与央企、国企合作,积极参与新兴领域项目建设。任何地方和部门(单位)不得直接或变相设置各种障碍,限制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投标或承揽业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在市场潜力大的区域设立建筑业常驻服务机构,协调解决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省际战略合作关系,促进企业和从业人员无门槛自由流动。搭建省内企业海外发展平台,建立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机制,支持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省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规定时限完成竣工结算报告,除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工程款应全部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结算,超出规定期限的应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总包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在已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不再开立新的专用账户。

推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建筑企业可通过保函、担保、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法定的四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探索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达到信用等级的建筑企业可适当减免。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探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大力发展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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