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路公交车爆炸案宣判:被告人古佳被判死缓

[焦点] 时间:2024-04-27 02:49: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2次

  昨日下午,川乐车爆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路被告人古佳犯爆炸罪一案。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公交市中院依法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采用庭审实质化的炸案方式进行审理。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宣判被告人古佳无视国家法律,被告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人古后果严重,佳被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判死依法应予严惩。川乐车爆根据被告人古佳犯罪的山路事实、性质、公交情节和对社会的炸案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古佳死刑,宣判缓期二年执行。被告

  根据乐山市公安局曾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2018年6月18日18时35分,乐山市中心城区一辆2路公交车行驶至市中区学道街路口时发生爆炸。经公安机关调查,此案件系古某(男,汉族,31岁,乐山市市中区人,有吸毒史和盗窃犯罪前科) 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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