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一法院民事调解书现多处错误 院长回应

[知识] 时间:2024-04-19 08:39: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9次

  九江一法院作出的江西江法解书民事调解书现多处错误,院长称了解后再回应

  近日,院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接获爆料称,事调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现多一份民事调解书出现多处错误,不仅把原告的处错长名字写错了,还多处将被告的误院责任错写成原告的。

  6月10日,江西江法解书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林回应澎湃新闻称,院民会就此事先作了解后再给出回应。事调

  6月4日,现多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作出(2019)赣0402民初1477号民事调解书。处错长该民事调解书的误院原告是王某芬(女),被告系胡某龙(男)。江西江法解书在第四段中,院民该民事调解书把原告的事调名字错误写成了“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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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错误百出的民事调解书。

  九江一位不愿具名的爆料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该民事调解书中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部分也出现多处表述错误。“由于婚前我对原告了解不够,草率与其结婚”,此处把被告错误地写成了原告;“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上海了夫妻感情”,该处又将“伤害”错误写成了“上海”;“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彻底破裂”应是“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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