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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保就业”计划细则

[热点] 时间:2024-04-25 14:45: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17次
中评社香港8月19日电/据大公网报道,保就业申请日期:8月31日至9月13日,第期首批补贴预计9月中发放  申请方法:雇主可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3月的计划四个月份中自行选其中一个月作为基础计算补贴,雇主只须在网上提交申请,细则授权强积金受讬人向政府委任的保就业代理人提交供款资料,雇主不用自行提交雇员资料或证明  补贴金额:补贴按“指定月份”的第期实际工资的一半计算,每名员工最高补贴额为每月9000港元  65岁或以上有强积金户口的计划雇员:只要仍在强积金供款纪录内,即使雇主未能提供工资或自愿性强积金供款额资料,细则仍会可获每月5000元工资补贴,保就业三个月合共15000元  自雇人士:于3月31日或之前,第期已开设“自雇人士强积金户口”的计划自雇人士可获一笔过7500元资助,但于第一期计划中领取过的细则自雇人士,不能再提出申请  雇主须作出的保就业承诺及相关罚则:雇主要承诺不可裁员以及将所有补助用于员工身上。政府可向违反承诺的第期雇主,取回部分补贴金额,计划或要求缴交罚款。如果雇主有申请补贴第一期补贴,惟供款纪录发现曾大幅裁员,但雇主无意再请人或无合理解释。当局有权拒绝其第二期申请,亦可取回第二期全数或部分工资补贴。雇主即使未有解雇雇员,若雇主行为有违保就业目标或公众利益,当局可拒绝申请或日后取回补贴  大型物业管理公司:须承诺向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回馈至少八成补贴金额,回馈方包括管理费减免、在业主或法团同意下将相关金额存入管理户口用来支付未来的费用等,最终方法由物业管理公司与法团商讨  两大连锁超市百佳和惠康:须承诺为顾客及非政府机构提供购物现金券或折扣优惠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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