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可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5‰罚款

[休闲] 时间:2024-04-20 08:15: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19次

  7月2日,大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据杀公告。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处上新业态中的年度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给予警告,总额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大数,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据杀,责令停业整顿,处上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年度

  具体违法内容涉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销售算法等技术手段,总额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罚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大数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者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蔺丽爽)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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