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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现行有效法律292件

[百科] 时间:2024-04-23 16:47: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4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张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行有效法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4月25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律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常委十八大以来,到本月20日闭幕的行有效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律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常委修改法律234件,行有效法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律件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常委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行有效法  许安标表示,律件党的常委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行有效法党中央,将立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律件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推动,作出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许安标表示,这十年的立法工作,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的显着特点:  第一,立法数量大幅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到本月2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这组数据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我们跟上一个十年进行比较,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了1/3,修改的法律数量增加了近2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了1.5倍。所以,数量是大幅增加。  第二,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编纂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修订,网络信息、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取得显着进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第三,立法形式更加丰富多样。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立”,就是制定新的法律。刚才说了有68部。“改”,就是对已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其中也有全面修改,我们一般叫做修订,也有部分修改,通常是修改决定,还有个别修改,对同类问题进行打包修改,或者说一揽子修改。“废”,就是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条文。比如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法律规定和制度。“释”,就是对法律进行解释,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文规定的含义、适用情形、范围等。“纂”,也就是对某一领域相互关联的法律进行整合、修改、补充,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在这十年中,这几种形式都得到了充分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实际上,在我们立法工作中,还有授权决定、改革决定等立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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