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征信机构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
央行:征信机构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
( 2021-01-13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财经
为促进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央行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信明确提出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应当遵循“最少、机构必要”的过度原则,不得过度采集。采集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信用信息我国征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央行数字征信时代,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征信征信业务规则,导致征信边界不清,机构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出现。过度为提高征信业务活动的采集透明度,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信用信息人民银行起草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定。征信
在采集信用信息方面,机构征求意见稿规定,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以及不同意采集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事项。
在规范信用信息使用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信息使用者使用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应当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不得滥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信用信息安全和跨境流动进行了规定。(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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