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3个领域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重灾区

[知识] 时间:2024-04-24 14:49: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08次

  从上门兜售的市场卖家处购买了多个楼盘的业主个人信息共1537条,包含有姓名、监管门牌号、总局灾区房型、个领个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域侵随机分派给业务员,害消让其寻找目标客户以推销居间业务。信息今年7月26日,市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监管反映广西南宁房多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总局灾区收集、个领个人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域侵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害消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信息

  今年7月24日,市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北京麦凯尼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经查,该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480条,包含有“宝宝姓名、小名、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通过电话营销方式推广公司相关业务。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这是“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办的两个典型违法案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介绍说,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

  房产租售等是重灾区

  今年3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至9月30日,针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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