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娱乐 >贵州梵凈山“金顶刻字案”一审宣判 正文

贵州梵凈山“金顶刻字案”一审宣判

[娱乐] 时间:2024-04-27 05:37: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0次
中评社北京3月25日电/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25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凈山“金顶刻字案”,贵州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梵凈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金审宣判决被告人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顶刻  新华社报道,字案法院审理查明,贵州2021年7月11日,梵凈被告人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凈山游览,山金审宣在攀登梵凈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顶刻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凈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字案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贵州人文景观,同时也是梵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告人陈某的山金审宣刻画行为对梵凈山金顶摩崖石壁造成了损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顶刻  法院审理认为,字案梵凈山金顶摩崖石壁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属于梵凈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破坏难以修复。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凈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凈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