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政法改革必须立足于国情 不能照抄照搬

[焦点] 时间:2024-04-26 21:41: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8次
4月22日,中央政法足于照抄照搬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委政介绍党的法改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介绍,革必国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须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中央政法足于照抄照搬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委政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国情涉及到方方面面,法改可以说,革必国情任何一项大改革要是须立研究不透国情,最后很可能不能成功。中央政法足于照抄照搬党的委政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就是法改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国情、革必国情吃透国情、须立适应国情,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政法改革之路,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大家知道,国情涉及面非常宽,由于时间关系,我举几个例子和大家分享一下。

比如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最大的国情。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具体的,政法改革没有一项能够离开党的领导,从把握方向、谋划部署、顶层设计到推动落实,都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进行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对整个司法改革、整个政法领域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党中央还专门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我们的整个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了65次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其中有36次涉及政法改革,审议通过了65个重要改革方案。大家想一想,整个改革自始至终是不是都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推进的?既保证了改革的正确方向,又推进了改革依法有序进行。这是非常实实在在的党的领导体现。

又比如说,传统文化也是中国一个非常特殊的国情。文化影响非常大,特别是中华传统文化渊源流长几千年,它对每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对一个国家的制度、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政法改革有深刻广泛的影响,时时处处都能看到文化的影子。我们的改革既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传统。比如说,大家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就是“和为贵”、“天下无讼”、“德主刑辅”、重视教育,所以我们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具体到矛盾纠纷解决上,我们也不是简单地所有纠纷都去打官司,我们特别重视源头治理,重视调解。我们解决纠纷的制度有人民调解、有行业调解、有行政调解、有司法调解,还有仲裁、公证等,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老百姓有很多选择的机会。有的当事人就讲了,这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这种调解制度,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矛盾纠纷,又有利于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用更有温度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特色。

再比如说,中国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东西南北跨度大,发展不平衡,这给改革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我们既要强调统一的顶层设计,又要尊重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基层首创精神,不可能走完全的、简单的“一刀切”道路。比如不同地区,特别是东西部,在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装备配置等方面都不可能完全一样。很典型的像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这些地方还有“马背上的法庭”,有些地方只能牵着马去开庭,其他地方特别是发达地区、平原地区就不存在这样的需求。又比如,我们在全国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但是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又有很特殊情况,还要给它特殊政策,不可能完全按照发达地区的标准来录取。这样才能解决这些地方人才稀缺问题,你把分数定得很高,录取不了几个人,发达地区人员客观上难以到那些地方去工作,这些地方没有法律人才怎么办?这就是我们的特殊国情。再有,比如说民族地区,好多少数民族当事人不懂汉语,开庭你讲汉语他不懂怎么办?我们就要培养“双语”法官,既懂汉语,又懂少数民族语言,这既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我们政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些方面,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总的来讲,我认为国情问题非常重要。政法改革必须立足于国情,我们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有价值成果、优秀文化,或者是一些具体的做法,但是一定不能照抄照搬,否则就南橘北枳,甚至会形成历史上邯郸学步那样的笑话。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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