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上岗

[热点] 时间:2024-04-18 10:51: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4次

原标题:《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上岗

2月23日,河南安阳县永和镇沿村台小学开展特色活动迎接新学期。省教实施上岗毕兴世 摄

□河南日报记者 冯军福

《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育督作为我省教育督导制度恢复以来的导条督学第一部地方性教育督导法规,它的例月颁布实施意味着什么?督学又由哪些人员组成?具体如何实施、评估?2月25日,日起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责任就公众关注的全省热点话题进行解答。

督学咋选任 专职督学、河南兼职督学共同督导

“教育是省教实施上岗国之大计,让孩子接受更好的育督教育是每个家庭的殷切期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表示,导条督学制定《条例》就是例月为了促进教育督导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有效提高教育质量,日起促进教育公平、正式责任增加教育获得感,让群众更满意。

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督学队伍,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保障。

如何实现对督学的规范化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政府任命的专职督学外,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聘任兼职督学,打造科学合理的督学队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兼职督学任期三年,可以连续任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个任期。

督学是如何选聘出来的?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表示,在督学选聘上,既从教育系统中选,也从人大、政协等部门中选;既从在职人员中选,也从退休人员中选;既从省内选,也从省外发达地区选。通过这样跨行业、跨区域等多种渠道的遴选,不断丰富督学队伍组成,确保督学队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为高质量开展教育督导提供组织保障。

督导咋进行 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

作为我省教育督导制度恢复以来的第一部地方性教育督导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教育督导走向法制化轨道。

《条例》具体如何实施?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宋争辉介绍了教育督导的三项主要职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

督政,即全面推进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督学,即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今年,我们将推进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挂牌督导,启动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开展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宋争辉表示。

督导咋评估 多措并举建立问责机制

教育督导实效如何,督导结果如何运用是最关键的一环。

宋争辉介绍,《条例》创新性地将督导结果运用单设一章,规定了教育督导的报告、整改、复查、约谈等制度,并将督导报告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精神,研究制定《河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建立教育督导问责机制,以有效问责确保教育督导效果。”宋争辉说。

李金川表示,督学既是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条例》从十个方面对督学的分类、督学任职条件和选聘、督学职权和回避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教育督导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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