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微信售卖“医院小药”属违法行为

[时尚] 时间:2024-04-27 10:51: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84次

  原标题:电商、医院小药微信售卖“医院小药”属违法行为   

代购“医院小药”属违法行为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的电商“肤乐霜”、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微信“当红创伤乳膏”……这些被称为“医院小药”“明星小药”的医疗机构制剂很受患者欢迎。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售卖属违为满足患者对传统中药制剂的法行需求,促进中医药有序发展,医院小药医疗机构用传统工艺配制的电商中药制剂注册管理已由审批改为备案,流程大幅简化。微信

  

传统中药“院内制剂”备案全程电子化

  据统计,售卖属违目前,法行北京市共有医院制剂批准文号3402个,医院小药涉及医疗机构160余家,电商其中中药制剂批准文号1500余个。微信

  中药制剂具有经临床长期反复实践、售卖属违配制简便等特点,法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规定,由许可审批变为备案登记仅需提交备案资料,进一步提高了申报效率,有效促进了传统中药制剂更快捷地惠及患者。例如中药制剂“清解丸”,用于治疗儿童风寒、咳嗽痰黄、上呼吸道感染等,是本市首个完成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的品种。

  北青报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日前市药监局出台《北京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备案流程、资料要求、管理机制及监管要求等,并开发全程电子化备案信息平台。首次申请备案事项的医疗机构应进入网站“办事大厅”在线注册网上服务平台账号,再进入“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平台,填写备案信息,市药监局在接收备案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结论。

 

网购平台仍在“代购”院内制剂

  目前有一些价格便宜、疗效好的院内制剂在消费者中颇受欢迎,于是有人念起了生意经,他们特意到医院挂号,把院内制剂开出去,然后在电商平台、微信上加价销售。而消费者也难辨这些药品的真假。

  北青报记者在一个电商平台上搜索首儿所“明星小药”肤乐霜发现,除了一些面霜产品之外,有一些“代购”肤乐霜的店铺,打出“正品代购”、“详情咨询”的标题,暗示可以购买首儿所研发的治疗湿疹药膏“肤乐霜”,在产品介绍页面,并没有相应的图片等内容,而是一行字“就是你想要的,详情联系客服”。北青报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家店铺,均表示是从首儿所购买的,“是医院最新的,有现货,下单很快就发货”。

  
电商、微信售卖“医院小药”属违法行为

  对此,市药监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能在购物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场上等医疗机构外售卖,即使是在医疗机构内,也应严格按照制剂说明书使用。

  市药监局还提醒,外埠个别地区还发现有一些人员打着祖传秘方、特效药的幌子网售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这些所谓的“小药”无文号、无配制单位、无有效期、无批号等,实则就是假药,未经安全性验证,有的甚至非法添加化学成分,患者一旦使用,轻者延误治疗,重者则可能引发药源性疾病甚至中毒。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在医院外购买所谓的“医院制剂”。(记者 张小妹)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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