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48人涉黑案宣判 主犯获有期徒刑25年

[休闲] 时间:2024-04-29 18:25: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73次

原标题:西安48人涉黑案宣判 主犯获有期徒刑25年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18日对一起4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西安宣判刑年除一人因病取保候审,人涉中止审理外,黑案获47名被告人分别获1年6个月至25年不等有期徒刑。主犯

法院审理查明,期徒被告人李梁2005年10月前后,西安宣判刑年利用其父担任西安市灞桥区神峪寺沟村村主任的人涉职务便利,以承包集体土地为名,黑案获非法建起垃圾场,主犯对外收费获利,期徒并依仗其父在村内及纺织城周边逞强耍横,西安宣判刑年逐步树立起非法权威和影响。人涉被告人李梁垄断神峪寺沟村周边各大工程,黑案获大肆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建起望城山庄、主犯神峪山庄,期徒笼络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壮大势力,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梁、李博兄弟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先后通过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违法犯罪活动,敛取巨额财富,包括强行介入西康铁路二线基料供应工程,廉租房土建、清表工程,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起商品房出售等,先后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余万元,严重影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18日对一起4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蓝田县人民法院供图

据了解,该案属于省级督办,也是蓝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共涉及12项罪名、24宗犯罪事实、8起违法事件。

蓝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梁发起、创建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多名成员,伙同被告人李博策划、指挥了多起有组织的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经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依法应予严惩。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李梁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等八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处以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期;另有一被告人因病取保候审。(叶攀)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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