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至33个县市区

[时尚] 时间:2024-05-06 07:14: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8次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朱隽)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农村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集体经营国土资源部决定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由原有15个县(市、性建县市区)扩大为33个县(市、设用试点区)。地使抵押贷款同时,用权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农村银监会办公厅、集体经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性建县市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扩大至33个试点县(市、设用试点区)。地使抵押贷款通知要求,用权试点扩大后,农村各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仍要按照此前相关要求开展贷款业务。集体经营

  2016年,性建县市银监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15个市(县)试点地区,对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要求,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同时明确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应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进行。规定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被依法纳入拆迁征地范围的,以及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形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与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并称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改革试点自2015年启动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益、积累制度改革经验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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