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西盟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

[百科] 时间:2024-05-03 02:41: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99次

  原标题:严惩!严惩西盟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

  巡回审判

  3月9日,西盟巡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前往勐梭镇勐梭村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龚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审理送人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起运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国境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15日,严惩被告人龚某受人所托,西盟巡驾驶车辆将欲偷渡出境的法院11名外省籍人员分批接到自己租赁的房屋内停留。在接应的审理送人过程中,被正在辖区排查工作的起运民兵发现并报案。公安民警迅速到场将龚某及现场9名欲偷渡人员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国境过程中,严惩龚某主动交代还有2名外省籍人员未到案,西盟巡并配合民警将2名人员找到并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法院

  为维护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惩罚犯罪,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以案释法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7件29人次。

  西盟地处边境地区,国境线长。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请大家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同时,自觉抵制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来,积极举报、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坚决维护边疆稳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两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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