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离异后近4年未支付抚养费,儿子将其诉至海口法院

[娱乐] 时间:2024-05-07 20:39: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0次

原标题:母亲离异后近4年未支付抚养费,母亲儿子将其诉至海口法院

新海南客户端、离异南海网、后近海口南国都市报4月2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父母离婚后,支付由于母亲未按约定支付儿子小刘(化名)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儿法院抚养费,儿子将母亲告上法庭。诉至近日,母亲在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的离异调解下,成功为小刘讨回70500元抚养费。后近海口

该案的支付原、被告系母子关系。抚养费儿法院被告与原告小刘的诉至父亲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2月22日办理离婚。母亲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小刘由男方抚养,离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1500元抚养费,后近海口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被告离婚后未能按时支付原告小刘的抚养费,原告遂起诉到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7年5月起至2021年1月的抚养费共计67500元。

案件由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十分关注对未成年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和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从母子亲情等各个方面进行劝解,要求被告尽快支付抚养费。经过法官和书记员多次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被告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和原告达成了谅解,并同意当场支付所欠的全部抚养费。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当场支付拖欠原告小刘2017年5月份至2021年3月份的抚养费70500元,并同意自2021年4月份起在每月的15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自此,原告被拖欠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王天宇)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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