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铁公安通报高铁掌掴事件:双方均违法

[知识] 时间:2024-04-28 13:02: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41次

原标题:成铁公安通报高铁掌掴事件:双方均违法

近日,成铁发生在C6276次列车车厢内的公安高铁一起治安纠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通报5月10日,掌掴成都铁路公安处正式回应此事,事件双方并发布警情通报。均违

全文如下:2023年5月2日,成铁C6276次列车运行至眉山东站至成都东站区间,公安高铁14号车厢发生一起旅客纠纷。通报成都铁路公安处接警后,掌掴迅速开展调查,事件双方依法调取现场视听资料,均违收集证人证言、成铁当事人陈述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公安高铁查明了案件事实,通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调查,5月2日19时59分,旅客杨某某(女)一行(其中儿童3人) 从乐山站乘坐C6276次列车前往江油站。同日20时24分,旅客王某某(女)从眉山东站乘坐同次列车前往成都东站,坐于杨某某前排位置。20时27分,王某某站起转身制止后排儿童吵闹,继而与杨某某发生争吵。杨某某同行人首先辱骂王某某,王某某进行回骂。20时28分、29分,本次列车安全员、列车长先后赶到现场进行劝阻和调解。其间,杨某某同行人使用手机拍摄王某某,王某某用手机拍摄杨某某及同行儿童。20时34分46秒,当王某某再次辱骂杨某某时,杨某某用右手手背挥打王某某面部一次。20时34分50秒,王某某起身用左手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之后,在列车长和周边旅客劝阻过程中,20时34分57秒,王某某用右手手掌再次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

事发后,王某某通过110报警。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认定杨某某用手背击打王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王某某遭到击打后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劝阻后,再次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处500元罚款、对王某某处200元罚款。(图片来源于成都铁路公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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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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