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库长制 每座水库设置一名库长

[热点] 时间:2024-04-29 21:35: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38次

原标题:黑龙江省实施库长制 每座水库设置一名库长

东北网11月10日讯(李刚 记者 刘嘉)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黑龙11月10日,江省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和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水库实施库长制的实施通知》,进一步完善水库管理体制机制,库长库设库长压实水库管理责任,制每座水置名巩固提升水库管理水平,黑龙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功能发挥。江省

《通知》明确,实施全省名录内每座水库设置一名库长。库长库设库长原则上,制每座水置名由水库所在河流(湖泊)的黑龙市、县、江省乡级河(湖)长兼任库长,实施小(1)型及以上水库由县级及以上级别领导担任库长,库长库设库长小(2)型水库可由乡级领导担任库长。制每座水置名水库库长级别应不低于水库大坝安全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级别。结合工作实际,水库库长、所在河流(湖泊)的政府河(湖)长、大坝安全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可设置为同一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于2022年1月底前完成水库库长设置工作,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库长体系。每座水库周边显著位置设立库长公示牌。实施库长制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

《通知》还对库长负责开展水库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四乱”问题整治、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职责进行了明确,积极构建党政领导带头管理水库的新格局。(李刚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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