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静态管理的公告

[娱乐] 时间:2024-04-28 15:02: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80次

原标题:马尔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静态管理的康市公告

8月31日,马尔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静态管理的疫情于实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全市干部群众、防控广大旅客朋友:

马尔康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指挥由于本轮疫情存在反复性和不确定性,部关根据近日流调溯源及核酸筛查结果,行静我市存在社会面疫情传播扩散的态管风险,经研判决定,公告从2022年8月31日7时起对全市城区(马尔康镇、康市松岗镇)实施静态管理。疫情于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控严格人员流动管理。指挥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部关所有村(社区)、行静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态管原则只保留1个出入口。静态管理区域内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非必要一律不外出、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不进入其他村(社区)和小区。有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的,经乡镇、村(社区)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严格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除指定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外,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全市看守所、养老院、宗教场所等实施封闭管理。

三、严格实施交通管控。客运车辆、出租车暂停营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

四、严格落实个人责任。所有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按网格管理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进行核酸检测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马尔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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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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