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春节上海共设9个烟花爆竹零售点 市民燃放切记这些提醒
图片来自网络
东方网记者刘辉2月5日报道:记者今天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年春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即将开售,节上记提销售时间为:2月9日至2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海共
据了解,烟花全市共设9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爆竹各点投放量为300箱,零售销售品种限高升、点市小鞭炮,民燃不售卖烟花类产品。放切请需要购买烟花爆竹的年春市民携带身份证,至零售点实名登记购买。节上记提
据悉,海共关于2021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烟花通告: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爆竹
二、零售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五、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10、12350。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请广大市民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及外环线以外的9类场所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刘辉)
(责任编辑: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