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78天完成两万余平米化工厂房净地交付

[焦点] 时间:2024-04-29 01:23: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52次

原标题:武汉中院78天完成两万余平米化工厂房净地交付

(记者汤炜玮、武汉万余通讯员王田甜、中院孙兆松)2021年7月23日,天完武汉中院执行局、成两厂房执行实施处,平米共同完成一处2万余平方米的化工化工厂房强制腾退,将房地完整、净地交付干净地交付给司法拍卖购买方(企业),武汉万余距其向法院表达购买意向仅78天。中院

2017年2月,天完武汉中院判决某环境公司、成两厂房担保人林某偿还武汉某银行硚口支行本金7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平米2020年,化工中院选定中介机构评估了被执行人环境公司名下抵押的净地交付一栋五层房产,总价值为10975.52万元,武汉万余但第一次、第二次司法拍卖均流拍。2021年5月6日,武汉某科技公司联系法院,申请以二拍流拍价7024.3328万元购买案涉房地产,但科技公司同时表示,因经营需要,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拍卖标的物。如果周期太长,公司可能会考虑购买其它房地产。

中院执行实施处执行员孙兆松介绍,当时,实现尽快购买交付目标难度很大,依常规挂网变卖,流程更长;且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三角债缠身,对法院执行十分抗拒。更重要的是,案涉楼内有七、八间制氨实验室,存放有化学仪器和化工原料,如果贸然推进强制腾退,一旦发生泄漏或其它意外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法官反复研究后认为,要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促成拍卖标的物成交。

合议庭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相关规定,同意竞买人不经变卖程序,直接以二拍流拍价购买案涉房地产。

竞买人缴纳全款后,执行法官一边联系土地首封法院及其权利人,告知其案涉房地产的处置情况;一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反复释法,发出“敦促履行协助义务通知书”,说服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协助义务以服务市场主体,过户问题很快被解决。

为确保强制腾退安全顺利,执行法官多次赴现场查勘,向专业机构咨询化学物品的安全性能及处置办法,在执行预案中增加了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专项方案。

随着法院执行工作稳步推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情绪愈发焦躁,表现出极强的对抗性。购买方进场施工改造受阻,焦急万分。执行法官在一周时间内,集中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开展交心谈心,助其厘清三角债法律关系,劝慰放下积怨、尽早开启新生活。最终,在原定强腾行动的前两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中院,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交楼。

7月23日15时30分,在武汉中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在拍卖标的物现场进行交接。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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