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致3死1伤,罪犯曾春亮被执行死刑

[探索] 时间:2024-04-27 20:21: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3次

  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致死2021年12月23日,伤罪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春亮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被执

  2020年1月11日,行死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江西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致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伤罪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春亮宣判后,被执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行死刑抗诉,江西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致死裁定同意原审判决,伤罪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审判决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曾春亮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曾春亮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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