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称私烟案非她职责 蓝委讽有事就推隔壁

[知识] 时间:2024-04-30 14:46: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22次
蓝委陈玉珍。陈菊称私(中评社 洪德谕摄)
  中评社台北11月7日电(记者洪德谕)针对先前引发风波的烟案有事走私烟案,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陈玉珍7日抓准“总统府”秘书长陈菊赴“立院”之际,非职询问陈菊是责蓝否该负责任?陈菊则说,根据“特种勤务条例”,委讽此案并不再她的推隔职责上。陈玉珍痛批,陈菊称私陈菊任事的烟案有事态度跟一些她不敬佩的官员一样,只要有事情就左边、非职隔壁。责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7日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国家赔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委讽列席者包括“总统府”秘书长陈菊、推隔“国安会秘书长”李大维等人。陈菊称私  针对私烟案,烟案有事陈玉珍先是非职询问此案是否有违法,陈菊回答“当然”,走私烟这个问题由来很久,社会上也有很多讨论,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是违法。  陈玉珍接着问,此事件相关人员已受到惩处,身为大总管的陈菊,有句话是“功从下起、罚从上来”,怎么没看到陈菊有任何动作?陈菊认为,“总统府”有“特种勤务条例”,秘书长不在“总统府”特勤之中,根据条例特勤应由“国安局”负责,这不在她的职责上。  对于陈菊的说法,陈玉珍批评,过去她对于陈菊相当钦佩,但现在任事态度跟一些她不敬佩官员一样,只要有事情就左边、隔壁。蔡英文还出来帮忙挡子弹,可见蔡英文对陈菊的敬佩有如滔滔江海。  另外陈玉珍也询问坐在陈菊旁的李大维是否要负责?李大维则说,依据“国家安全会议”的组织法,“国安会”是“总统”谘询机构不是权力机构,“国安会”没有执行机关,“我没能力管这件事”。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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