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校园性欺凌,未成年作恶被严重忽视了

[休闲] 时间:2024-04-27 19:04: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4次

    

大同校园性欺凌,未成年作恶被严重忽视了

作者 | 邢初

山西大同一小学内霸凌事件,校园性欺官方处理结果已尘埃落定,成年但这一恶性事件所反映出来的作恶重忽未成年同性之间的性欺凌、惩处方式,被严却仍不够充分。大同

9月27日,校园性欺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称,成年“经查,作恶重忽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被严9岁)、大同晋某某(男,校园性欺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成年10岁)多次实施辱骂、作恶重忽殴打、被严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赵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另外,官方通报还确认了大成双语学校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的决定。

不过,相较于曾经在新闻里见到的校园霸凌,这次事件超出了普通的霸凌行为,还存在严重的性欺凌。

根据通报里描述的情况,两名欺凌者对被欺凌者的暴行从二年级就开始了,也就是已持续至少两年之久。

据报道,被欺负的孩子被折磨多年,渐渐出现心理问题,甚至想自杀。

大同校园欺凌事件通报

大同校园欺凌事件通报

由于这起欺凌事件的程度和性质之严重,“责令监护人予以训诫,接受家庭教育训导”的处决究竟是否合适,至今仍在被讨论。

中国性与性别专家方刚对校园欺凌有多年的研究,他对于校园暴力的普遍存在有着清醒的认识,认为欺凌包含四种因素:

其一,力量不对等。

其二,旨在伤害。“欺凌是造成情感或身体的痛苦,是以伤害为目的的行动,并以引起或目睹他人的痛苦为乐。”

第三,制造恐惧。“一旦制造出恐惧,欺凌者就可以不用担心任何的报复或指责。因为被欺凌的孩子完全无力反抗,甚至没有勇气去告知任何人欺凌的发生。”

第四,旁观者。“欺凌者同时算准了旁观者的行为,认为他们即使不加入欺凌也不会插手干预。于是,暴力的循环生生不息。”

《悲伤逆流成河》剧照

《悲伤逆流成河》剧照

方刚师从“中国性学第一人”潘绥铭,多年来也通过举办性教育营、授课与图书等方式,持续关注与推进中国未成年群体的性教育情况,围绕这次大同校园欺凌事件,南风窗与方刚聊了聊校园欺凌折射出的性教育问题。

“校园里的性欺凌比我们想象得更普遍”

南风窗:作为一名教育从业者,第一眼看到大同欺凌事件,你最先关注到的是什么?校园里的性欺凌事件是否比我们想象中更容易发生?

方刚:其实在第一眼看到这个事件时,我并不感到十分震惊,可能因为长期从事性教育领域的工作,我下意识的直觉就是:那两个孩子肯定是看了一些色情品,但没有得到正确引导,然后进行了模仿,从而导致了“性欺凌”行为的发生。

我原来做性教育训练营的时候,就有小孩子主动跟我分享,说他们上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男生女生就都看过色情品了。所以这种事不算稀奇,甚至某种程度甚至上是必然会出现的,只是这一次被曝光出来了。

《性教育》剧照

《性教育》剧照

我们真的应当重视儿童性教育了。并且在性教育中,要做“防范色情品”的教育,据我个人了解,我敢说中国所有学校都不敢做色情品的教育,很多做民间性教育的老师也不敢讲色情品,他们觉得这个尺度太大了,你还讲“A片”“毛片”,太前沿了。

但我觉得不能回避色情品教育。有三个重要原则,第一是最好不看,第二是看了别当教科书,第三是拿得起放得下,别沉迷。

南风窗:哪些产品属于你提到的“色情品”?现如今,未成年接受网络普遍更早,一些家长发现孩子会主动看短视频,接触一些上一代人可能没那么容易接触的图文信息。我曾在社交平台看到有一位母亲求助,称自己还没上小学的儿子就已经学会在某短视频平台刷“美女”,他也会因为网络的误导偷看成年女性裙底。哪些信息会导致今天未成年的性早熟?

方刚:在这一事件里,我指的是有具体可模仿的行为让孩子看见了,比如色情片。至于性早熟,其实从性教育的角度来讲,色情产品不会导致性早熟。性早熟是一种纯生理学上的功能发育概念,和接触的信息没有关系。孩子们看到一种行为,然后去模仿,但他们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会是严重的性侵犯行为。

南风窗:为什么实施欺凌的孩子,好像对那些天然违反人性,缺乏同理心的行为不觉反感?比如逼同龄人吃屎,让人舔自己的身体等欺凌行为,一般来源于怎样的心理?他们为何会从中获得快感?

方刚:“模仿”是第一位的。无论是欺凌还是暴力,孩子们的行为全部都是模仿学习来的,不是大多数,而是全部。所以我更倾向于相信,这些孩子家里,或者邻居家里,总之在他成长的环境里,一定发生过暴力、羞辱行为。

几个月前那个未成年人让同伴去吃屎的新闻,也是因为他学会了暴力,接纳了这个逻辑,他就不会觉得反人性,也许,他甚至觉得这才是正常的。

南风窗:我们在新闻里看到的校园欺凌,尤其是涉及到性欺凌,大多发生在异性之间,以男孩对女孩占多。这次我们看到了未成年男孩对同龄同性人的侵犯,在你多年的研究和经验里,校园里未成年同性之间的性欺凌,哪些地方容易被忽视?未成年男孩之间的侵犯,与对女孩的侵犯有什么样的区别?

《悲伤逆流成河》剧照

《悲伤逆流成河》剧照

方刚:实际上,在学校里,男性之间的性骚扰,乃至性侵犯非常普遍。但相对于女孩,受侵犯的男孩子可能更难说出来,也可能会产生更强烈的羞耻感,于是就比较少被报道和关注。青春期甚至年龄更小的男孩子之间,他们接触到更多的还是同性,如果他们去对异性进行吓唬或者冒犯,可能明确知道“会被惩罚”,所以一些孩子就把目标投向了同性。

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最基本的是不侵犯他人的身体权,这是应该从幼儿园就开始树立的、贯穿始终的意识,不能说从十几岁开始发育了才开始教育。

我们的性教育,很多时候只强调自我保护,但忽略了自己也不要侵犯别人。

“孩子们的暴力都来源于模仿”

南风窗:在这次事件里被欺凌的那名男孩,其实在两年前从二年级开始就被相同的人欺负了,但家长一直不知道。他可能出于怎样的心理障碍而不敢开口倾诉?为了避免这种性霸凌受害者的羞耻感,教育者还能做什么?

方刚:“不敢说出来”是被欺凌者的普遍特征。一个可能是被威胁,另外,被欺凌者自己也可能会产生强烈的羞耻感,不知道如何开口描述所遭遇的这一切。一开始没说,可能到后面越来越不敢说。

而从教育者角度说,还是要强调前期的预防和科普。要让孩子们知道什么是欺凌,以及被欺凌并不是自己的过错,不应该忍受。

《黑暗荣耀》剧照

《黑暗荣耀》剧照

南风窗:对这次事件里这名孩子而言,他可能在当下与未来、身与心两方面分别受到哪些长期负面影响?家长与老师可以如何提供帮助?

方刚:家长一定要做正面的引导,比如不能强化他受到伤害的部分,而是应该告诉他,你没有任何错,都是欺凌者的错。也要让他知道,你当时的软弱、顺从,也不意味着你有任何错。你身上那些美好的东西并没有失去,你的善良,美德没有减损,总之,需要重新去提振孩子的力量。

在一个孩子被侵犯后,我们都应该要培养他的情绪反应:首先应该是感到愤怒,而不是自责和羞耻。如果太强调他是受害者,他就会觉得羞耻、自责,最好还是找专业人士做辅导,因为这会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

南风窗:此次事件发生的小学校是集小、初、高中一体化的全日制全封闭寄宿学校。其实此前不少校园霸凌的新闻,也发生在全寄宿制学校里,比如2021年河南一所全封闭寄宿学校里,初二年级几个男学生围殴一个男孩。校园霸凌是否更容易发生在缺乏家长监管的封闭寄宿学校?

方刚:我个人认为,关键不是学校环境,而是取决于教育者。全日制学校也有好处,比如能培养学生的自立和自理,还有同龄人之间的人际交往,为自我的成长负责,等等。

我曾经接到过一个咨询,说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大队长、三好学生、升旗仪式的旗手、“别人家的孩子”,去性骚扰女同学。他偷偷溜进女厕所,偷看女老师上厕所,还钻到女同学宿舍床上,学校一开始想保护,后来发现实在保护不了,就劝退了。所以这给我们家长一个启示:光学习好了有什么用?

如果说,现在法律上降低未成年最低惩罚年龄的考量暂时还不可行,那我们就应该多往教育者方面去想想,对直接教育者,比如学校老师、校长、家长,有没有加大惩罚力度?孩子在学校里性骚扰别人,也是教育者的失职。如果对于伤害别人的孩子,教育者不仅没有严厉惩罚,反而包庇,那是否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犯罪?

《黑暗荣耀》剧照

《黑暗荣耀》剧照

南风窗:公共领域关于未成年性教育匮乏的问题从未停止讨论,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认为,观念相较以前更开放,家长对孩子们的性教育也应当做得更好,但很多极端个例告诉我们事实好像并非如此。如今,在我国,针对未成年性教育仍然顽固的问题是什么?最容易被忽视的盲区在哪里?

方刚:校园欺凌的施加者,通常都来自于家庭暴力的原生家庭。上一代家长,包括这一代家长,大多数自己都不是在一个性教育寻常的环境里长大的,也没有接受过正式的性教育,然后又觉得性上的事情自己都懂,或者迟早会懂,无师自通,其实父母不懂啊,孩子们也不懂,大家就心照不宣、闭口不谈。

处罚未成年人不是根本方法

南风窗:你认为暴力、凌辱倾向是后天习成的吗?

方刚:一般来说,霸凌者和被霸凌者成长的家庭环境都是很不一样的。只能说,被霸凌的孩子,他的家里往往没有经历或者见到过暴力。我还是坚持认为,暴力、欺凌,都是学习、模仿来的。

南风窗:9月25日,据央视新闻报道,山西新修订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防范等,提出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但目前对于类似的未成年人暴力,我们仍然感到难以应对。在你看来,成年人还可以做些什么?

方刚: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恶人还是成年人。我看到新闻里说,这个学校的老师一开始是想遮掩和包庇的,这样反而是把两个孩子害了。我们的确不应该把矛头全都对准这两个未成年人,他们的做法也是社会教给他们的,更重要的是,施暴者的家长、老师、学校,是怎么看待和预防这类行为的?

大同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的同学写下的保证书

大同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的同学写下的保证书

每次发生这种事件,舆论总是在盯着如何降低处罚年龄,但要加大未成年人的处罚力度的确是一件困难和严肃的事,不仅在我们国家,很多国家都是有严格立法的。全世界法学界有一份共识:对未成年人要教育为主,不能“严惩”。

所以,或许更值得我们考虑的是:学生性骚扰、欺凌别人,老师要承担什么责任?校长要承担什么责任?比如发现之后,若是遮掩,责任就很重。我觉得,现在只有加大对成年人的处罚力度,才可能使整个社会重视起来。

很多人意识不到我们作为成年人的责任,恨不得把那两个作恶的小孩吃了,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所有的做法,都是你们教的,我觉得社会应该有这样的反思。

编辑 | 苏米

值班编辑 | 向由

排版 | 风间澈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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