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国安法若不清楚 可透过释法补充

[时尚] 时间:2024-05-06 14:52: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67次
中评社香港11月30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陈弘充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今日(30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毅国香港国安法没有明文规定参与国安案件聆讯律师的安法资格。他估计在法律起草阶段,清楚没有想到会有外国律师参与,可透或中央认为国安法第63条的过释保密规定,适用于香港的法补人员,就已等同要求律师需要本地执业资格。陈弘充他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能会解释相关条文,毅国厘清问题。安法  陈弘毅指出,清楚按照以往释法惯例,可透国安法如果有不清楚或没有提及的过释地方,都可透过释法补充内容,法补过往中央亦曾经就特首任期释法,陈弘充补充法律条文欠缺的内容。  至于律政司被指在申请上诉时才提出新观点,最终被终审法院驳回申请。陈弘毅说,今次是全新的法律问题,律政司可能未有充分准备,才未有在较早阶段提出重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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