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民政部指出,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组织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名单同时,公布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家已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取缔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非法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组织避免上当受骗;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名单公布
(责任编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