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中央将与地方共同承担义务教育等的支出责任

[娱乐] 时间:2024-04-29 12:53: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5次

  国办近日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方案表示,中央将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将地现有管理体制和政策比较清晰、同承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担义的支以人员或家庭为补助对象或分配依据、出责需要优先和重点保障的国办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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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贫困家庭小学生北京行。将地 中新社记者 宋吉河 摄

  方案指出,同承目前暂定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为八大类18项:一是担义的支义务教育,包括公用经费保障、出责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4项;二是将地学生资助,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4项;三是基本就业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1项;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项;五是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2项;六是基本卫生计生,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2项;七是基本生活救助,包括困难群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残疾人服务3项;八是基本住房保障,包括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1项。

  方案称,国家基础标准由中央制定和调整,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兼顾财力可能,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所需资金按中央确定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负担。参照现行财政保障或中央补助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地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地区标准,应事先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对困难群众救助等其余9项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地区标准,待具备条件后,由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方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并保持基本稳定: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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