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副厅长于松岩一审获刑14年半

[综合] 时间:2024-04-28 06:36: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3次

原标题: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副厅长于松岩一审获刑14年半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山东省退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党组成员、役军原副于松岩审副厅长于松岩受贿一案。人事对被告人于松岩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厅长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获刑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年半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0年,山东省退被告人于松岩先后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役军原副于松岩审装备财务处处长,人事德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厅长局长,获刑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年半副市长,山东省退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役军原副于松岩审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人事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16个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2004年3月至2020年8月,于松岩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08万余元。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松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于松岩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于松岩部分犯罪事实系未遂,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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