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11日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11日通报,北京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原委员李玉君(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检察机关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依法玉君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涉嫌受贿诉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提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北京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玉君享有的检察机关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依法玉君听取了辩护人的对李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玉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诉利用职务上的案提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北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检察机关数额特别巨大,依法玉君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唐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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